BTCC / BTCC Square / ltnTW /
為勞工發聲! 范雲偕民團提出「就業保險法」6大改革訴求

為勞工發聲! 范雲偕民團提出「就業保險法」6大改革訴求

Author:
ltnTW
Published:
2026-01-27 11:55:58
18
1

民進黨立委范雲、台灣勞工陣線今日召開「讓《就業保險法》從防線走向前線,為就業保險點亮光明燈,提出六大改革主張」記者會。(范雲提供)民進黨立委范雲、台灣勞工陣線今日召開「讓《就業保險法》從防線走向前線,為就業保險點亮光明燈,提出六大改革主張」記者會。(范雲提供)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范雲、台灣勞工陣線今日召開「讓《就業保險法》從防線走向前線,為就業保險點亮光明燈,提出六大改革主張」記者會。勞工陣線在會中提出六大改革主張包含,降低尋職壓力、擴大納保對象、確保適當就業、提高失業期間經濟安全、放寬延長失業給付門檻、完善投保薪資制度。

范雲指出,我國「就業保險法」於2002年三讀通過,並自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26年適逢三讀通過第24周年。依台灣民俗,12年為一輪,常有「安太歲」之說,她與台灣勞工陣線選在農曆年前,共同替「就業保險」點上光明燈,期待在新的階段成為建立穩定職場環境的重要基石。

台灣勞工陣線指出,近五年來,就業保險法定給付支出平均僅占保險收入約73%,而目前基金累積規模已達1814億元,整體財務狀況相對穩健。唯有持續推動制度改革,就業保險方能真正落實「提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的立法目的。

台灣勞工陣線提出六大改革主張,首先,降低尋職壓力,應簡化初次失業認定流程,將失業給付等待期由現行14天縮短為7天。此外,對於特定弱勢群體(如中高齡、身心障礙、長期失業或因職災遭解僱者)應降低行政程序要求及「尋職義務」壓力,使其更容易順利領取給付,並集中精力進行有效求職與職業再培訓。

台灣勞工陣線續指,第二、擴大納保對象,應將65歲以上仍持續受僱之高齡工作者納入被保險人,確保其就業期間仍享有就業保險保障;同時,應檢討初次尋職青年與高齡再就業者在失業保險制度中面臨的不利條件,如給付水準、請領資格及程序要求,促進就業安全。

台灣勞工陣線補充,第三、確保適當就業,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工作,除應考量勞工經濟生活需求、通勤距離外,也應兼顧原工作技能、專業經驗及職涯發展需求;第四、提高失業期間經濟安全,應將失業給付水準調升至投保薪資80%,並延長請領期限至九個月,針對特定對象則最長另加發三個月。之後仍未就業者應轉為參加政府全日制公共職訓,並給付投保薪資60%之職業訓練津貼,以擴大就業安全保護網。

第五、放寬延長失業給付門檻,台灣勞工陣線說明,現行「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實施辦法」以就保失業率3.3%為唯一延長標準,設計嚴苛且僵化,應改以積極認定失業勞工需求為依準,並納入失業人口結構、長期失業比率及弱勢族群影響等因素;最後,完善投保薪資制度,建議參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制度設計,另訂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以強化制度之合理性與保障功能。

對於上述主張,范雲回應,勞動部近期預告修正「就業保險法」,已納入勞工陣線多年來的改革訴求,包括將失業給付等待期由14日縮短為7日,及刪除就業保險65歲的投保年齡上限;就業保險涵蓋失業給付、育嬰留停津貼等制度,核心目的在於維持勞工就業穩定與生活安全。

范雲強調,2021年將育嬰留停津貼由六成薪提高至八成薪後,男性申請比例明顯提升,成功突破長達十年低於兩成的困境。因此,她支持比照辦理,將失業給付提高至八成薪,實質強化對失業者的支持。

研究顯示多重弱勢身分者失業風險更高、重返職場更為困難,范雲表示,她也支持勞工陣線的主張,針對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家暴被害人等弱勢求職者,在申請延長失業給付時,將原本須提出二次以上求職紀錄的門檻,調整為一次以上,以更貼近實務情形,給弱勢者需要的保障。

|Square

下載BTCC APP,您的加密之旅從這啟程

立即行動 掃描 加入我們的 100M+ 用戶行列

本站轉載文章均源自公開網絡平台,僅為傳遞行業信息之目的,不代表BTCC任何官方立場。原創權益均歸屬原作者所有。如發現內容存在版權爭議或侵權嫌疑,請透過[email protected]與我們聯絡,我們將依法及時處理。BTCC不對轉載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亦不承擔因依賴這些信息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責任。所有內容僅供行業研究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法律或商業決策建議,BTCC不對任何基於本文內容採取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