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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拿父母2352萬 這樣做可免繳贈與稅

結婚拿父母2352萬 這樣做可免繳贈與稅

Author:
ltnTW
Published:
2025-09-01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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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表示,子女婚嫁,父母跨年度贈與最節稅。(記者鄭琪芳攝)高雄國稅局表示,子女婚嫁,父母跨年度贈與最節稅。(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父母想幫準備結婚的子女買房子,如何贈與最節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根據「遺贈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也就是說,父母每年除各自的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外,子女結婚時,還可以各自贈與子女100萬元,不用課徵贈與稅,而「婚嫁時」以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認定。

舉例說明,小帥與小美將於2026年1月結婚,若小帥的爸媽2025年度無其他贈與,可於2025年底前各自贈與小帥244萬元,並於2026年1月小帥結婚時再各自贈與344萬元(一般贈與244萬元+婚嫁贈與100萬元)。在跨年度贈與安排下,小帥的爸媽贈與金額共1176萬元(免稅額244萬元×2個年度×父母2人+婚嫁贈與100萬元×父母2人),無須繳納贈與稅;如果小美的爸媽也比照辦理,小倆口結婚時來自父母雙方跨年度贈與金額2352萬元,均免徵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提醒,父母各自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加計當年度其他贈與,若超過344萬元者,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檢附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贈與契約書、資金證明(如存摺或定期存單影本等)及子女結婚登記戶籍資料,辦理贈與稅申報。民眾若有相關法令適用之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國稅局網站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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