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業被管過頭?重利罪起訴案例兩年大增逾3成
裕融認為,產業界皆支持政府強化消費者保護及資訊透明,但政策應在風險控管與普惠金融間取得平衡。(資料照)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融資租賃業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管理後,相關業者業績都下滑,但重利罪起訴案件兩年卻大增逾3成,裕融(9941)直言,產業界皆支持政府強化消費者保護及資訊透明,但政策應在風險控管與普惠金融間取得平衡。
裕融表示,自2024年5月起陸續配合融資租賃業自律規範,並因應金融消費者保護相關制度,持續強化內部作業、資訊揭露及申訴處理機制。從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資料觀察,納管後整體融資租賃業申訴案件增加,部分也反映消費者對正式申訴及評議管道的認知提升。
但裕融觀察,合法業者授信規範日益完整後,部分無法取得銀行授信、但仍有實際資金需求的族群,其融資選項可能受到限縮,被迫轉向地下錢莊借貸。
依警政統計,重利罪起訴案件由2023年1至11月687件,增至2025年同期926件,兩年間增加約34.8%,雖然兩者未必存在直接因果關係,但非法高利貸案件增加值得關注,政策除保障消費者,也可思考如何讓資金需求留在透明、可監督的合法金融體系。
裕融認為,融資租賃公司長期扮演銀行體系的輔助與補充角色,未來若能在完善風險控管、資訊揭露及消費者保護前提下,持續研議合規業者服務客戶融資需求的合理空間,將有助兼顧金融秩序與普惠金融。
針對近年儲能市場供需失衡致零元投標的現象,裕融認為,儲能對穩定電網及能源轉型仍極為關鍵,未來若能建立合理價格與需求機制、完善緊急調度補償並擴大儲能應用,有助提升電網韌性及產業長期發展。
裕融表示,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在風險管理、消費者權益及資產品質間取得平衡,並透過金融服務能力支持中小企業及實體經濟需求,朝穩健、永續方向發展。
裕融上半年合併總資產達2897億元,年增1.9%;合併營收195.51億元,年減1.7%,但受惠呆帳費用年減26.6%,稅後淨利23.41億元、年增3.6%,每股盈餘3.79元,高於去年同期3.65元。台灣地區30天以上延滯率降至1.35%,中國則降至2.15%,資產品質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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