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家從事多層次傳銷連踩2紅線 挨罰40萬
樂家人生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挨罰。(資料照)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公平會於今日委員會議通過,樂家人生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卻未於開始營業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30萬元。此外,樂家也沒有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並交付契約正本,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加處10萬元,總計處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樂家於2023年12月開始實施獎金制度,直推獎是上線可因直接推薦下線購買商品,而獲得單層的獎金,至於平衡獎、見點獎、活躍獎、安置獎、培育獎、重消獎、全球分紅等則屬於多層級的獎金。
樂家公司規劃獎金制度,並招攬民眾加入成為傳銷商,建立多層級組織,領取多層級獎金,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規範的多層次傳銷定義,但該公司未於開始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
此外,樂家公司於2024年1月報備後招募傳銷商,但未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並交付契約正本,則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事業在開始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檢具載明法定事項的文件、資料向該會報備,並須依法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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