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暫扣令」遭監院要求檢討 勞動部3點回應
監察院針對巨大案,要求勞動部檢討改進勞動法規,勞動部23日發佈3點回應。(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巨大集團(9921)因涉強迫勞動爭議,遭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發布暫扣令(WRO),監察院經過調查,對主管機關勞動部要求檢討改進,勞動部今(23)發佈3點聲明,強調對國際供應鏈人權治理趨勢已有嚴正認知,將強化政府輔導協助企業辨識風險、持續滾動檢討相關法規接軌國際。
針對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指出,我國勞動人權法規與制度及國際ILO(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仍存落差,要求勞動部檢討改進,勞動部表示,全球供應鏈人權治理標準快速演進,歐美主要貿易夥伴已陸續將ILO強迫勞動指標納入企業盡責調查的勞動人權規範。尤其美國已對60個經濟體啟動是否遏止強迫勞動商品進口的審查,歐盟《禁止強迫勞動產品上市規章》(FLR)將於2027年12月全面實施。
勞動部表示,已嚴正認知此一趨勢,於今年2月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將ILO 11項強迫勞動指標,例如抵債勞務、扣發薪資、生活條件,轉化為可操作的實務工具,透過「五大構面」行動架構與「四大核心工具」,引導企業從自身管理延伸至整體供應鏈,涵蓋風險自我評估,協助企業接軌國際人權治理框架。
其次、在全球供應鏈治理趨勢下,無論是品牌商、供應鏈廠商,公平招募移工風險高低已直接影響企業的市場地位與聲譽。勞動部表示,已與經濟部合作,自今年3月起,持續透過跨部會宣導及入場輔導,協助企業將符合規範要求轉化為競爭優勢,共同強化台灣在國際永續供應鏈中的正面形象。
最後,勞動部表示,已規劃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條及第40條等相關規定,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扣留勞工護照、工作許可等身分文件及收取保證金等行為,以符合國際規範。
勞動部強調,面對國際人權規範持續提升的趨勢,將持續蒐整國際法規資訊,適時研議修正相關勞動法規,確保國內制度與國際標準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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