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7、18專案設定地上權「50+20」年 權利金審定將與輝達議價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T1718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計畫書已經區段徵收委員會審定,將由業務單位與輝達議價。(資料照,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委員會今(4)日下午召開會議,審議輝達(NVIDIA)進駐北士科T17、18案專案設定地上權案及權利金,歷時約一個多小時結束;會議主席、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地上權年限原則是50年再加20年,至於權利金還不能對外公開,需要由業務單位與輝達進行議價。
台北市都委會上週通過T17、T18基地合併為T1718基地,蔣萬安日前受訪表示,希望在10日至15日簽訂地上權契約。市府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審議T1718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的計畫書及權利金,歷時約1個多小時。
李四川會後受訪指出,輝達進入T1718基地,兩基地合併完成後,就要訂定權利金的金額。權利金包含地價、跟新壽合意解約的金額,經過地價的評議委員會,金額仍是秘密不能公開,會交由業務單位與輝達進行議價,議價完成就會簽約,完成最後一哩路。若議價順利,就會在過年前、14日前簽約。地上權年限會以50年,可再延長20年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