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放寬身障者免牌照稅適用規定
立院初審,放寬身障者免牌照稅適用規定。(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初審通過「使用牌照稅法」及「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前者放寬身心障礙者二親等親屬車籍與身障者同一戶籍者,可適用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後者則免除進口麥芽、啤酒花等啤酒製造原料關稅,以降低國內啤酒業者製造成本。
根據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立院財委會昨初審通過,身障者二親等以內親屬,雖未與身障者同一戶籍,但車籍與身障者同一戶籍,也可免徵牌照稅。
朝野立委提出「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擬調降啤酒關鍵原物料麥芽及啤酒花關稅。財政部認為,免除麥芽及啤酒花關稅將產生稅收損失約7435萬元,但可提升國產啤酒市場競爭力,使啤酒需求增長,預估增加1億6974萬元稅收,最終稅收淨效益9539萬元;農業部農糧署則表示,因大麥及啤酒花國內尚無經濟規模栽培,對此無意見。
不過,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人表示,我國對中國啤酒課徵反傾銷稅後,越南啤酒進口明顯增加,提醒財政部注意是否有洗產地的問題。對此,財政部關務署說明,我國自越南進口啤酒增加,主要是美國百威、日本麒麟等在越南也有設廠,我國對中國啤酒課徵反傾銷稅後,廠商改從越南進口,但進口價格並無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