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需要繳稅嗎?怎麼算?台灣虛擬貨幣課稅規定一覽

作者:陳雅婷最後更新時間:

虛擬貨幣在過去幾年裡快速發展,並引起了廣泛關注。目前,全球加密貨幣持有者已經超過 6 億,台灣也有不少人擁有虛擬貨幣等數位資產。

僅僅擁有虛擬貨幣並不需要繳稅,但如果你用虛擬貨幣購買、出售、交換或支付商品,並且滿足某些條件,則需要繳稅。

那麼,加密貨幣投資者應該如何報稅繳稅?境內、境外交易、出金虛擬貨幣報稅有差嗎?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詳細解釋台灣虛擬貨幣課稅的規定。

虛擬貨幣繳稅

 

 

虛擬貨幣需要繳稅嗎?稅率多少?


對於經常交易比特幣(BTC)等虛擬貨幣的民眾來說,一個需要關注的事情就是虛擬貨幣課稅。

根據財政部擬定的最新「加密貨幣所得課稅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個人買賣加密資產(虛擬貨幣)產生的利潤也是需要課稅的。

一般來說,個人購買和出售加密資產(虛擬貨幣)產生的利潤和損失被歸類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然後,採用「累進稅」,稅率根據與就業收入等其他收入一起計算的「收入總額」而變化,徵收所得稅從 5% 到 40%。

2025 所得稅稅率級距、累進差額具體為:

2025年報稅適用所得稅級距表
課稅級距 年所得淨額(元) 稅率 累進差額 應繳稅額(元)
(A=所得淨額)
NT$ 0~NT$ 590,000 5% $0 =A×5%
NT$ 590,001~NT$ 1,330,000 12% $41,300 =A×12%-41,300
NT$ 1,330,001~NT$ 2,660,000 20% $147,700 =A×20%-147,700
NT$ 2,660,001~NT$ 4,980,00 30% $413,700 =A×30%-413,700
NT$ 4,980,001 以上 40% $911,7000 =A×40%-911,700

參考資料: 台北國稅局稅率級距表

需要注意的是,當你決定獲利了結,並將所得加密貨幣出金至台灣銀行帳戶時,其利潤才需要課稅。如果你只是在鏈上、交易所進行操作的話,是不用報稅的。

 

 

虛擬貨幣應繳稅的情況


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通貨」被認為是具高度投機性的數位「商品」,因此當交易加密貨幣獲利時,可被認為是出售或交換財產及權利的所得,需要以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7 類課徵所得稅。

根據最新規定,加密資產(虛擬貨幣)課稅有四種主要情況:

1、個人虛擬通貨所得課稅規定

具體來說,個人買賣虛擬貨幣會面臨兩種繳稅情況:

情況①:免稅

如果個人買賣具有「證券性質」的虛擬貨幣,其交易所得屬「證券交易損益」。而自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起,個人就停止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因此,這部分是不需要繳稅的

情況②: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

如果個人非經常性買賣「非證券性質」的虛擬貨幣,其交易所得屬稅法規定的「財產交易所得」。這種情況下,個人需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

2、營利事業虛擬通貨所得課稅規定

對於營利事業來說,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所得都是需要繳稅的,但不同情況下課稅也會有所不同。

情況①:損益計入基本所得稅

如果營利事業買賣「證券性質」的虛擬貨幣,其交易所得屬同樣算「證券交易損益」。按照當前稅法,營利事業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將該損益計入基本所得額

情況②:併計其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如果營利事業買賣「非證券性質」的虛擬貨幣,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以其收取的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計算損益,併計其所得額,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屬於證券嗎?

根據金管會規定,虛擬通貨若具有流通性、且符合法令所定投資性質者,為具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屬證券交易法所稱的有價證券,應依相關證券法令管理。

而金管會及中央銀行先前新聞稿說明,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並非貨幣,不具法償效力,且其價值不穩定,因此屬於具有高度投機性的虛擬商品。

 

 

境內、境外加密貨幣報稅有何不同?


除了財政部給出的虛擬通貨所得課稅情景外,在報稅時還要考慮你的加密貨幣收入是境外還是境內的。

1、境內虛擬貨幣報稅

當你使用境內加密貨幣交易所,或使用台灣交易所將自己的虛擬資產所得兌換為台幣出金時,則為境內收入。

此時虛擬貨幣報稅所根據的「收入總額」為:(出金金額-買幣成本)+ 其他收入。該金額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來計算綜合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想要使用加密貨幣虧損來抵稅,需選擇綜合所得稅中的「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2、境外虛擬貨幣報稅

如果你使用的是海外交易所,將加密貨幣出金為美元,並使用電匯回台灣則為境外收入。

依照國稅局官方資料,「一戶」海外所得 100 萬元以下不用計入基本所得額,免申報。而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以上就要申報,但申報不等於需要繳稅。海外所得屬於「基本所得額」的一部分,稅法規定基本所得額要超過 750 萬(114 年申報 113 年所得時適用),多出來的部分乘以 20%,再跟綜合所得稅算出來的應納稅額比較,多出來的部分才需要繳稅。

 

 

虛擬貨幣個人所得稅需要補繳嗎?


由於之前虛擬貨幣繳稅並沒有明確規定,因此逃稅漏稅情況時常發生。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止,五區國稅局共查獲短漏報所得額 1 億 2,919 萬 6,958 元,補徵稅額及罰鍰計 3403 萬 653 元。

財政部表示,目前透過兩大方式查稅:

  • 一是各地區國稅局將個人或營利事業利用虛擬通貨線上交易平台(交易所)進兩大行交易列為查核項目,依通報及蒐集資料,函查相關資料及交易明細,再按查得資料核定所得及補稅;
  • 二是為掌握稅源,遏止逃漏,各地區國稅局將配合新興交易型態,持續滾動檢討資料蒐集方法及範圍,提高查核效能。

專家也提醒,虛擬貨幣出入金丶能證實原始成本的文件都要保留,更能減少之後虛擬貨幣課稅遇到的問題。

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時間在每年 5 月 1 日 – 5 月 31 日,如果你錯過了該時間,可依照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申請方法可洽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虛擬貨幣怎麼節稅?


有些人可能想知道加密資產(虛擬貨幣)交易徵稅是否有任何節稅措施。

對於個人來說,如果非經常性買賣「非證券性質」的虛擬貨幣,所產生的利潤和損失一般都申報為綜合所得,因此,可參考綜合所得稅節稅方法來進行節稅。

更多節稅方式可參考:報稅時間延長至6月底!2025年報稅有何變化?如何免稅退稅 

 

 

關於虛擬貨幣課稅的常見問題解答


Q:加密貨幣賺的錢要繳稅嗎?

A:對一般投資人來說,買賣加密貨幣「不」 需要繳交易稅。但如果非經常性買賣「非證券性質」的虛擬貨幣,則「須申報」 財產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Q:加密貨幣如何申報?

A:從加密資產(虛擬貨幣)出金獲得的利潤,需於每年 5 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建議記得保存相關交易紀錄,以做為未來舉證的紀錄。

Q:虛擬貨幣算財產嗎?

A:加密貨幣(虛擬貨幣)為資產而非貨幣,相關所得依規定是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是依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餘額認列所得額,併入綜所稅。

Q:虛擬貨幣會被查稅嗎?

A:虛擬資產買賣所得可視為財產交易所得來課稅,必須要在個人綜所稅申報,國稅局也有多項數位工具來查核交易情況。

Q:使用海外交易所需要繳稅嗎?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來個人投資海外金融商品盛行,每一申報戶全年取得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等海外所得合計數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且個人基本所得額合計超過670萬元(113年度起,免稅額調高為750萬元)者,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申報及繳納基本稅額。

 

 

總結


綜上所述,對一般投資人來說,買賣加密貨幣不需要繳交易稅,但如果非經常性買賣「非證券性質」的虛擬貨幣,則須申報 財產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對於營利事業來說,不同情況下需要繳納的稅不同。買賣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將該損益計入基本所得額。而買賣非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則需以成交價額減去原始成本及相關費用,併計其所得額,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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