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人民幣為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不具有炒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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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財經報導,記者調查發現,不法分子在互聯網傳播“數字人民幣銀行即將掛牌”虛假消息,同時打著“有償招募推廣”旗號,通過組建聊天群組、組織線下線上會議對公眾進行虛假宣傳,誘導公眾提供個人身份和資產信息、發展他人加入,並以“兌換數字人民幣返還補貼2%~5%”為噱頭,誘騙公眾從不法分子處“兌換”數字人民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數字人民幣為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不具有炒作空間,不會通過鼓吹高額佣金或炒幣高回報等方式誘導用戶洩露個人敏感信息和參與傳銷。 (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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