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實施加密貨幣稅制改革並解除創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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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國稅廳(NTS)已要求對從外國實體獲得的虛擬資產收入進行全面所得稅申報,即使這些收入來自非傳統企業結構。 此政策將於2025年7月9日生效,主要針對韓國居民與新加坡公司等之間的補償安排,並根據《所得稅法》第127條和第70條將加密貨幣納入稅收範圍。
與此同時,李在明政府提出修正案,放寬對加密新創企業的創投限制。 此前這些企業被歸類為高風險行業,無法享受稅收優惠和融資福利。 此政策轉變緊隨2024年《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之後,顯示在市場保護機制不斷演進的背景下,機構對加密貨幣的接受度正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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