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設6月30日截止期限 未持牌加密企業須停止服務國際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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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已下令,所有未持有數字代幣服務提供商(DTSP)牌照的本地加密企業,必須在2025年6月30日前停止為海外客戶提供服務。 監管機構強調,不會給予過渡期,違規者將面臨處罰。
5月30日,MAS宣布將在《金融服務與市場法》(FSM)生效前至少四週,發布該法的啟動通知及最終指南。 監管機構還概述了DTSP牌照在FSM法規下可能失效的情境。
此前,2024年10月4日,MAS根據《2022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提出了DTSP的監管指南,指出加密服務的跨境性質加劇了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 該提案緊隨2024年4月對數字支付代幣服務提供商實施的反洗錢(AML)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FT)措施要求。
MAS將評估企業能否合理解釋其在新加坡境內運營卻不提供DT服務的情況。 此舉凸顯新加坡在全球加密行業審查背景下收緊監管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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