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強監管加密貨幣與股票投資者的海外收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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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湖北、山東、上海及浙江等地稅務機關針對數字資產與美港股投資者,啟動為期48小時的海外收入未申報專項稽查。 此項2025年3月的執法行動,源於中國2014年承諾實施CRS(共同申報準則)——自2018年起,中國已與瑞士、新加坡及開曼群島等100多個司法管轄區實現金融賬戶數據自動交換。
單案追繳金額從12.72萬元至126萬元不等,監管機構採取階梯式執法策略,先發送提醒再升級為處罰。 此舉與全球稅務協作趨勢相呼應,各國正逐步消除加密貨幣與傳統投資申報的不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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