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將虛擬貨幣交易納入海外投資行為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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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專家盧建平、劉佳建議,將虛擬貨幣交易納入個人海外投資行為監管範疇。 他們指出,中國當前對虛擬貨幣的禁令未能解決其固有風險,反而促使地下和跨境交易興起,帶來殘留風險。 專家們建議加快制定《數位財產法》,將虛擬貨幣劃為非金融化商品,並通過情境化監管將其納入海外投資行為管理。 他們還建議強化《反洗錢法》,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納入特定非金融機構,並加強對去中心化金融(defi)和點對點(P2P)交易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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