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因荷蘭股息稅避稅案被罰1.01億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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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監管機構對摩根士丹利處以1.01億歐元罰款,此前對其股息稅避稅計劃進行了多年調查。 該行倫敦與阿姆斯特丹實體在2007-2012年間透過荷蘭子公司設計交易結構,利用稅收抵免機制。
檢方詳細說明摩根士丹利衍生品(荷蘭)有限公司在股息發放期間短期持有荷蘭股票,產生8.3億歐元股息,同時將90%收益轉移至不符合資格的海外機構。 該操作透過操縱公司申報文件,截留了1.24億歐元稅款。
此和解標誌著長達14年案件的終結——荷蘭稅務局於2010年首次發現異常交易。 法務分析揭露其採用封閉循環系統重複利用稅收抵免,此模式在多起歐洲股息套利案件中均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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