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拍板電動車免稅優惠再延5年 140萬以下車型現省4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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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明天拍板「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擬將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及牌照稅的措施再延長5年。(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明擬拍板「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有別於過去通常延長4年,本次將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及牌照稅的措施再延長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估計每年減稅金額約96億元。
根據「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汽車與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期限延長至2030年底。據估算,台灣電動汽車年底可望突破9.7萬輛,電動機車估達77.5萬輛,均可受惠。以特斯拉車主為例,5年約可省下5.5萬元。
至於「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的修改重點則在購買並登記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其中,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上限維持在完稅價格140萬元。以原適用30%稅率的電動車計算,140萬以下所有車型都可享免稅,等於購買電動車的車主可直接省下42萬元(140萬X30%),購買超過140萬元的部分雖仍需負擔貨物稅,但因電動車和油電車享減半優惠、稅率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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