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擬延長電動車免稅優惠5年 每年減稅96億元
立法院新會期將於19日開議,財政部列為優先法案的《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擬將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及牌照稅的措施延長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示意圖,法新社)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立法院新會期將於19日開議,財政部列為優先法案的《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擬將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及牌照稅的措施延長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估計每年減稅金額約96億元。
有別於過往延長4年的慣例,財政部表示,此次延長至2030年底,主要為配合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淨零排放政策,並使整體運具電動化推動方向一致。目前相關修正草案已報送行政院審議,待行政院會拍板。
修法重點包括: 一、《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汽車與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期限延長至2030年底。台灣電動汽車年底可望突破9.7萬輛,電動機車則估達77.5萬輛,均可受惠。以特斯拉車主為例,五年約可省下5.5萬元。
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購買並登記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上限維持在完稅價格140萬元。以30%稅率計算,140萬元以內的車型最高可省下42萬元。超過部分仍適用減半稅率15%。
財政部強調,電動車產業仍處起步階段,國內購置占比偏低,延長免稅措施有助鼓勵民眾購車,推動低污染、高效能車輛使用,並配合國際汽車電動化趨勢與燃油車禁售時程。此舉不僅可支持節能減碳及2050淨零排放目標,也有助於帶動綠能科技與電動車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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