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車看過來!這樣買汽車最高省10萬、機車最多省6千元
財政部表示,新版貨物稅自9月7日起生效,買車最高省10萬元。(財政部提供)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想買車的人看過來!總統上週五(5日)公布「貨物稅條例」修正條文,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延長至2030年底,另加碼新購小型汽機車也能退稅,自9月7日起生效,也就是說,即起購買150cc以下機車,最多省6000元;購買2000cc以下小客車,最多可省10萬元。
財政部說明,總統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條文,延長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汽車最高退稅5萬元、機車最高退稅4000元;並增訂新購汽缸排氣量2000cc以下小客車每輛最高減徵5萬元、汽缸排氣量150cc以下機車每輛最高減徵2000元,實施期間自2025年9月7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
因此,民眾新購小型小客車,並於9月7日以後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即可申請退還新車貨物稅最高5萬元,如同時符合報廢或出口出廠10年以上且持有1年以上的中古汽車汰舊換新規定(新舊車主限本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可以再申請退還貨物稅最高5萬元,等於新購小型小客車每輛最高可省10萬元。
另外,若於9月7日以後新購小型機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可退還貨物稅2000元,若同時符合報廢或出口出廠滿4年且汽缸排氣量150cc 以下舊機車汰舊換新規定(新舊車主不限同一人),新購每輛最高退 4000元,等於新購小型機車每輛最高可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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