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拉一個」開綠燈洗錢36億 台中商銀2高層裁定駁回停押聲請
台中商銀4家分行的6名經理或襄理,涉勾結博弈、洗錢集團洗錢逾36億。(調查局航調處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商銀爆發6高層勾結詐騙、博弈集團洗錢36億元重大弊案,其中涉案潭子分行經理張登宗、頭份分行經理莊文良近日聲請撤銷羈押,但台中地院審酌兩人涉案金額龐大、均為銀行高階主管且收入優渥,名下資產可觀,甚至有多次出境紀錄,認定有逃亡之虞,裁定駁回停押聲請,不得抗告。
經查,46歲萬里開發公司董事長洪岳鵬長期經營土地開發等事業,與台中商銀維持高額授信及存款往來,卻暗中參與詐騙與博弈集團,自2024年9、10月起至2025年4月間,洪男指示銀行主管利用職務之便,協助12家沒有實際營運的人頭公司順利開戶,並將帳戶轉帳額度一路拉高至最高2000萬元,當帳戶觸發疑似洗錢警示時,相關主管不僅延遲通報,甚至刻意拖延凍結、限制或終止交易,讓詐欺、博弈所得得以快速轉移、掩飾來源,總計洗錢金額高達36億餘元。
台中地檢署去年組成專案小組,分三波搜索萬里公司及台中商銀潭子、北屯、中正、頭份等分行,並扣押洪男及相關銀行主管名下存款、不動產等共2億餘元,聲押洪男、潭子分行經理張登宗、頭份分行經理莊文良等3人獲准。
檢方上月23日起訴後移審台中地院後,裁定3人羈押禁見,其中張、莊具狀聲請撤銷羈押,但中院審酌,張涉洗錢金額高達7億4482萬餘元,加上其名下不動產高達上億元,莊則涉洗錢5億3020萬餘元,年收入超過280萬元,且有多筆出境紀錄,同樣具高度逃亡風險,駁回2人聲請,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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