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外價金提列爭議 金管會:非會計問題、須依法辦理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表示,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屬於「法定準備」,非單純會計準則問題(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台新新光金控合併之後,針對新光人壽的「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提列與收回爭議,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在立法院備詢強調,這並非單純會計準則問題,因為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屬於「法定準備」,提列與收回均有明確法律程序,因此,若要收回,必須經主管機關同意,將依法行政。
「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簡稱「外價金」,主要用於因應匯率波動風險,從盈餘當中提存準備金,以厚實風險準備能力。對於彭金隆的回應,市場解讀,等於主管機關否決新壽在台新新光金控合併之後,大幅降低外價準備金近50%的作法。
彭金隆今天出席立法院財委會並備詢。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指出,台新新光金控在合併之後,新壽的「外價準備金」從996億元大幅縮水至521億元,劇減475億元,減幅達47.7%,外界質疑程序與適法性問題,立委詢問彭金隆的態度為何?
彭金隆表示,有關外價準備金是用問題,依據《保險法》規定提列的「法定準備」,金控法與保險法皆屬同位階法律,各有規範對象,金控法主要規範金融控股公司,保險法則規範保險公司,兩者並無衝突,該遵守的都要遵守。
彭金隆強調,即使兩家金控合併,合併之後的壽險公司提存外價準備金,也必須依照保險法的規定來執行,這是法律明定的法定準備。
立委也追問外價金提列與收回,何時可以定案?彭金隆指出,後續將依規定處理,尚無法說明何時定案,不過,法規規定的非常清楚,「本會就是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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