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未列入高階晶片「管制出口地區」 經民連籲國貿署速修行政命令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金日在立法院召開「質問楊珍妮、陳正祺、江文若、劉威廉,任內為何遲遲不將中國列為貿易法高階晶片出口管制地區?」記者會。(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經濟部未將中國列為軍民兩用高階晶片的輸出「管制地區」,即便違反「貿易法」出口管制規定,將高階晶片走私輸往中國,在台灣僅是罰錢了事,並無刑責。經濟民主連合智庫今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沒有刑事處罰,光靠新台幣6萬元以上、300萬以下行政罰鍰,難以嚇阻廠商違法走私,國貿署應修正行政命令,將中國列入高階晶片管制地區。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承翰表示,美超微案延燒,根據外電報導,與中國解放軍關係密切的哈爾濱工業大學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均已購入美超微搭載輝達A100晶片的電腦系統,被公司股東指控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規,構成證券詐欺,美國已將此納入對台301調查。
黃承翰質疑,多數民主國家將違法輸出高階晶片列為刑事犯罪行為,獨獨台灣經濟部說違反「貿易法」出口管制規定,將高階晶片輸往中國,只能罰錢,不構成犯罪。台灣對中國出口管制漏洞,已觸目驚心到引起美國政府的高度疑慮。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表示,美超微案是從台灣走私高階晶片到中國去,美國政府展開調查,但台灣政府卻不調查,因為在台灣這不構成犯罪,「貿易法」並未將中國列為高階晶片的出口管制地區。至於誰能決定中國要不要列入出口管制地區,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國貿署。
賴中強批評,馬英九政府任內,經濟部發布行政命令對中國鬆綁出口管制。2012年時任經濟部國貿局長的卓士昭為了服貿、貨貿協議順利協商,在第三次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例會後,就著手法規命令修正,從此中國原則上不再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
賴中強指出,目前僅明列12項半導體「製程」設備,繼續列為中國為「管制地區」,這是「掛十二而漏萬」,即便12項設備以外的高科技貨品及技術,違法輸往「非管制地區」的中國,最多僅會受到「貿易法」第27條之2的罰鍰,排除第27條刑事處罰。
「台積電晶片不可給中國造飛彈!」賴中強痛批,民進黨政府2016年重新執政後,國貿局先後4位局(署)長楊珍妮、陳正祺、江文若、劉威廉,對於錯誤政策所形成的出口管制漏洞,遲遲不更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放任台積電生產的晶片,被違法轉賣到中國,進而協助中國解放軍製造飛彈瞄準台灣,你們對得起自己良心嗎?
他強調,真正問題是,2012年馬政府執政時的國貿局長卓士昭將中國移出管制地區清單之外,這個錯誤已發生那麼久了,民進黨政府應該立即修正。只要現任國貿署長劉威廉願意修正行政命令,把中國放回出口管制地區內,走私晶片出口到中國就能列入刑事處罰,完全不需要經過立法院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