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送件公平會併foodpanda台灣 強調獨立治理回應壟斷疑慮
Grab今宣布,已正式向公平交易委員會遞交申請,擬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路透)
〔記者邱巧貞/台北報導〕東南亞外送及叫車服務平台Grab 今(30)日發出聲明,已在3月27日正式向公平交易委員會遞交申請,擬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此案後續仍須經公平會審查與核准,方可正式推進。Grab表示,若交易獲准,將透過其獨立治理機制,在台灣建立更健康、具競爭力且具活力的市場環境。
不過,早先市場關注焦點集中在競爭疑慮上。由於Uber目前持有Grab約13%普通股,引發外界質疑,若併購案通過,未來是否可能出現聯合漲價或間接壟斷的情況,進一步影響市場競爭。
對此,Grab在聲明中強調其公司治理具高度獨立性。總部位於新加坡的Grab採雙重股權制度,由集團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陳炳耀(Anthony Tan)持有多數投票權,因此,公司所有的策略決策均由Grab於新加坡的管理團隊獨立制定。陳炳耀則表示,健全且具競爭力的市場,有助於推動創新並提供消費者更多優質選擇,未來在台灣將聚焦提升服務品質,同時為外送夥伴與合作商家創造長期經濟機會。
Grab的機構投資人結構,其中超過一半來自美國,其次為日本、英國及新加坡。根據申報文件與公開資料(截至2026年1月31日),Uber持有約13%的普通股,但其投票權低於4%。Uber的持股來自於2018年將其東南亞業務出售給Grab所取得,Uber不參與Grab的日常營運,且Uber提名的Grab董事已迴避所有與台灣相關的董事會決策。
其他主要股東還包括SoftBank,持有約9.8%股權及2.6%投票權,以及Toyota Motor Corp,持有約5.4%股權與1.4%投票權。Grab並指出,目前並無已知持股比例超過5%的中國機構投資者。
Grab董事會由來自新加坡、南韓、英國及美國的國際商業領袖組成,並設有五位獨立董事,董事會成員涵蓋Anthony Tan(新加坡)、Peter Oey(美國),以及獨立董事Laura Franco(美國)、Daniel Yun(南韓)、Steven Tishman(美國)、John Rogers(英國)與Dara Khosrowshahi(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