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會今日收到台電計畫書 成立核電廠再運轉審查管制
核安會今(27日)收到台電公司提出的核三廠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案及再運轉計畫相關文件,將嚴格審查。圖為核三廠。(資料照)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核安會今(27日)收到台電公司提出的核三廠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案及再運轉計畫相關文件,將進行程序審查,確認申請文件齊備後,再進行實質審查作業;同時為了資訊公開透明,已在官網成立「核電廠再運轉審查管制」專區,預計收集外界意見,納入審查參考。
核安會表示,去年5月23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條文已公布,經參照國際管制作法,以及考量國內管制實務,去年10月8日也修正發布「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明確規範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要繼續運轉,經營者提出執照換發申請時應送審文件項目及審核程序。
核安會指出,核三廠2部機組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均已屆滿,台電依法填具申請書及檢附再運轉計畫、技術與管理能力及財務基礎報告等相關文件,並依辦法規定,申請於完成自主安檢後,再分階段提送老化評估與管理、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耐震安全評估等文件。
核安會表示,已嚴謹規劃核三廠再運轉計畫的審查作業,將先進行程序審查,確認台電送審文件的完整性符合申請要件後,再進行實質技術審查作業;未來也邀請會外學者專家與核安會共組專案審查團隊,依法規及參照國際標準,進行嚴格審查。一旦通過,核三廠再運轉期間也將由核安會嚴格監督管制。
核安會也秉持資訊公開透明原則,已在官網設置「核電廠再運轉審查管制」專區,將依審查進程公布相關資訊,讓民眾了解最新狀態。同時,核安會亦會函請地方行政機關提供意見,並規劃辦理地方說明會等公眾參與活動,蒐集公眾意見,納入審查作業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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