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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爸媽注意!育嬰假以日請子女分開計 2寶爸媽合計120日

新手爸媽注意!育嬰假以日請子女分開計 2寶爸媽合計120日

Author:
ltnTW
Published:
2026-03-20 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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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育嬰假以日申請,勞動部今發函,2名以上子女可各有30日。(勞動部提供)彈性育嬰假以日申請,勞動部今發函,2名以上子女可各有30日。(勞動部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今年元旦起實施「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受僱者得以「日」為單位、最多30日申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併入2年育嬰留停期間,父母共有60日,但如果有2個小孩,以「日」請假天數如何計算?勞動部今(20)日發函全國,受僱者若同時撫育子女2人,子女3歲前以「日」育嬰留職停薪的30日,得以每個小孩「分別」計算,2個小孩就有60日的彈性請假時間,父母2人合計可有120日,用以照顧生病、停課或停托子女,使受僱者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平衡。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今日指出,會特別做出函釋,是因為原本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育嬰留停辦法規定,對於家有2名以上子女,要申請育嬰留停30日以上、6個月以下的2次育嬰留停,是以「最幼子女」計算,老大出生後若只請1次第2個小孩就出生,老大沒用完的1次就歸零,重新以第2個小孩計算2次,原因是「哺育期間」重疊。

不過,在1月1日推動「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後,有民眾對於「以日請」的30日如何計算提出疑義,詢問受僱者如果同時撫育子女2人,彈性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日數,究竟是以最幼子女算30日,或不同子女可以各請30日來計算?

勞動部在邀請學者專家及勞動團體討論後,認為「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的政策目的,是為了使新手爸媽因應子女急迫短期照顧需求使用,實務上,不同子女生病、停課或停托的時間點不一定相同,與長期育嬰留停期間可同時照顧不同子女的情況不同。

因此,勞動部今日函知各地方政府轉知事業單位,對於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的受僱者,申請「未滿30日」的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可依不同子女分別計算。也就是同時育有2名未滿3歲子女的受僱者,可分別申請不同子女各30日的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合計可申請60日。

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受僱者申請育嬰留停,依法不得拒絕,也不得因申請育嬰留停而有不利益處分;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部分,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一子女合計可各請領最長6個月的津貼補助,不因上開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及次數合併計算與否,而影響其津貼補助可請領之期間。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已有2787名勞工提出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占總申請人數1萬4335人的19%;件數達5252件,以申請1日為大宗,占總筆數50.7%。其中女性為1550人、約占55.6%,男性1237人、約占44.3%,男性申請比例高於去年整體的27.8%,顯示以日申請育嬰留停,的確有利於男女分擔照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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