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之亂衝擊建案動工 央行提三原則:可協議延長期限、由銀行個案認定
對於土方收受費用異常波動,內政部表示已函請公平會啟動調查。(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土方之亂」持續延燒,部分建商反映,受剩餘土石方清運不順影響,恐無法在央行規定購地貸款18個月期限內動工,面臨銀行按比例收回貸款、甚至加碼計息的壓力,呼籲央行放鬆管制。對此,中央銀行最新提出三大處理原則,強調將回歸銀行依個案彈性認定,若確屬不可歸責於借款人的因素,可與銀行協議合理展延動工期限。
所謂「土方之亂」,源自今年1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上路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新制要求土石方清運車輛全面裝設GPS定位系統,並以電子化申報取代傳統紙本聯單,藉此杜絕不實申報與非法棄置等亂象。
不過,新制實施後有建商反應,因符合規範的清運車輛量能不足,導致叫車困難、清運費用大幅上漲,部分工地甚至被迫停工,進而影響建案開發時程,呼籲央行放寬購地貸款18個月開工限制。
央行表示,近期已向多家銀行了解情況。多數銀行回報,已動工建案未受明顯影響;未動工案件則多為財務體質健全或大型建商,整體而言,因土方問題導致無法如期動工的案例仍屬少數,且內政部也已著手改善相關問題。
考量目前屬於個案情形,央行不採全面性鬆綁措施,而是授權銀行依實際狀況審酌,並提出三大處理原則:
1、借款人須提出具體且有效的證明文件,由銀行進行核實認定。
2、銀行須將個案風險控管納入整體評估。
3、可參考實務案例彈性處理,例如高雄已有個案因屬不可歸責因素,獲承貸銀行同意延長動工期限6個月。
央行強調,若經認定確實因土方問題導致無法如期動工,且責任不在借款人,建商可與銀行協商展延期限,以兼顧風險控管與產業實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