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家庭」即可申請外籍幫傭 勞陣批:托育政策倒退、衝擊本國就業
放寬外籍幫傭資格惹議,台灣勞工陣線批政策恐重創托育體系。(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儘管各方反對聲浪不斷,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今日仍預告,自4月13日起將大幅放寬聘僱外籍家庭幫傭資格,未來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兒童即可申請。對此,台灣勞工陣線痛批「倒行逆施」,強調早在去年總統賴清德提出相關構想時,就已公開警示,放寬政策恐使公共托育體系倒退回家庭化、過度市場化模式,不僅衝擊國內照顧人員的工作權與就業機會,也將削弱「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目標,最終損及廣大家庭與勞工的整體權益。
勞陣指出,全台外籍家庭幫傭人數長期約為2000人,占整體移工人數僅約0.2%。但行政院引用勞動部資料卻指出,政策適用家庭約144萬戶,但實際可能使用的人數尚難估計。勞陣質疑,在政策對象與規模尚未明確的情況下,政府如何進行所謂就業衝擊評估,其決策基礎是否周延?
勞陣表示,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長期低於50%,近幾年逐步上升,但2024年也僅達52%,明顯低於男性的67.1%。但女性在25至29歲勞參率可達89%,30歲後逐年下降,就是傳統婚育觀念與照顧責任,已成為女性穩定就業的重要障礙。近年政府以社會投資角度推動公共托育政策,包括擴充公幼與準公共化量能、增加托育服務及補助,以及推動育嬰留職停薪以日計算,逐步建立支持體系,勞陣認為,這方向才是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的正確路徑。
相反的,一旦放寬外籍幫傭聘僱資格,不僅可能影響既有托育品質與專業發展,也將衝擊目前約2.5萬名托育人員(含保母與教保人員)的就業穩定,也與提升台灣家庭外送托育率的政策目標背道而馳,將照顧責任仍鎖在家庭裡。且根據聘僱規定,聘僱家庭幫傭須負擔每月5,000元就業安定費及提供住宿空間等條件,如此高昂負擔,即使放寬申請資格,實際受益者恐仍以高所得家庭為主。
根據目前《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9款及相關審查標準,聘僱外籍家庭幫傭須符合3大條件之一,「有3名以上6歲以下子女」、「有4名以上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兩名為6歲以下。」「累計點數達16點」。放寬後,未來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兒童即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