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鑣保護出庭 新光吳東進涉三罪出庭喊清白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等高層,被控辦理旗下「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園區」出租等事宜時,致新壽受損9947萬餘元,新北地檢去年依涉犯特別背信等罪嫌求刑5年,吳東進今天在保鑣包夾下出庭,他當庭直呼清白,當庭喊冤;圖為吳東進開庭後離去。(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等高層,被控在辦理旗下「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園區」出租等事宜時,致新壽受損9947萬餘元,吳不法獲利約9千多萬,新北地檢署去年依涉犯保險法中的特別背信等罪嫌發動搜索,對吳東進求刑5年,吳東進今天在保鑣比照特勤前後包夾下,到新北地院出庭,他當庭直呼清白,說在公司任職58年,絕無背信企圖,更不可能傷害公司,當庭喊冤。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等高層,被控在辦理旗下「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園區」出租等事宜時,涉將園區房屋出租給吳東進所控制的公司,裝潢工程等費用卻由新壽承擔,致新壽受損9947萬餘元,吳不法獲利約9千多萬,新北地檢署去年依涉犯保險法中的特別背信等罪嫌發動搜索,訊後諭令吳東進以1億元交保,上週已將吳東進等4人起訴,並對吳東進求刑5年。
吳東進向庭上說,傑仕堡園區以全齡共享為目標,打造飯店管理的174戶免費健身房,而高檔健身設備原可提供高級服務,獲更多收入,也達到金管會規範,強調否認背信意圖獲利,希望法官證明他無罪。
全案起訴者包含:時任新壽不動產管理部副總盧麒堯、林偉傑、資深協理張良梓3人,檢方請法院對這3人量處適當之刑。這些新壽主管指證就是吳東進規劃主導,也有人表示知道這起交易案中可能有不妥之處,但礙於吳東進堅持要「趕快執行」,沒有辦法抗拒長官要求,才未特別檢查租約。
檢方調查,吳東進明知自己是傑仕堡健身公司持股9成以上的實質最終受益人,竟未揭露此利害關係,並迴避參與交易談判及討論,不但積極安排新壽將B棟2樓出租給傑仕堡健身公司,又將給傑仕堡健身公司經營JX健身俱樂部的使用空間,免費擴張到B棟1樓有氧教室及B棟3樓游泳池,更以新壽資金為傑仕堡健身公司支出高額裝潢及設備費用,甚至在董事會刻意隱瞞此事,不法讓利,致新壽受損9947萬餘元。
檢方起訴時認定,新壽與傑仕堡健身公司利益混在一起,以公濟私,加上員工上行下效,形成「只要對吳東進有利,就是對新壽有利」錯誤觀念,新壽誠信經營觀念,蕩然無存,公司治理束之高閣,嚴重破壞金融保險業經營穩定,求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