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Q3房貸負擔率 全台僅存兩縣市屬可合理負擔
去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統計,六都、新竹縣市不是過低、就是偏低。(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全國21縣市房貸負擔率,僅有嘉義縣、基隆市等兩縣市屬可合理負擔範圍,而連江縣因樣本數太少不列入。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發布標準,房貸負擔率30%以下為可合理負擔範圍,超過30%、不到40%為略低,超過40%、不到50%為偏低,超過50%則屬於過低等級。
而最新發布的去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統計,六都、新竹縣市不是過低、就是偏低,甚至全國21縣市中,高達19個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都是略低等級,也就超過全台超過9成至少屬於房價負擔略低的區域。
回顧10年前、也就是2016年第3季全國各縣市房貸負擔率統計,除台北市約63.71%、新北市約52.33%屬於偏低等級外,其它縣市房貸負擔率均不到40%,且雲林縣、台東縣、屏東縣、嘉義市、嘉義縣以及基隆市等6縣市的房貸負擔率則全數不到30%,屬於合理可負擔範圍。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貸負擔率反映若採用20年期本利攤的付款方式,每月的收入也太多要拿來付房貸,進而反映房價過高的水準,不過實務上現在30年期房貸成為主流,才能夠負擔現在的房價水準。
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表示,雖然房價、房貸不是官方衡量物價水準的指標,但因為如果拿來與所得比較,在台灣反而能表現出經濟負擔、可支配所得、家戶消費力、財產分配落差的多面向表現。
進一步分析近10年來台灣的房價所得比,除直接呈現房價漲速遠高於所得成長之外,也可觀察出過去10年因為產業投資、公共建設、貨幣超發、限貸管制等交互作用疊加,不但打破建築投資集中在大台北都會區的格局,也誘發資本溢流、低基期區域房價大爆發的現象。
低基期區域房價爆發 拉高整體負擔率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指出,自2000年以來至今,房貸負擔率節節攀升,可是房貸違約率卻長年下滑,二者走勢背離,顯示國人並未因房貸負擔加重而違約不還款。原因可能是台灣人精打細算,找到降低房貸負擔的方式,像是申請30年或40年期房貸、購買低總價房型,甚或藉由家族長輩資金奧援來幫忙減輕房貸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