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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軌國際防武擴 經部公告先進半導體設備3類出口納管

接軌國際防武擴 經部公告先進半導體設備3類出口納管

Author:
ltnTW
Published:
2026-02-11 18: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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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修正出口管制清單,新增先進半導體設備、量子電腦等18項高科技設備。(記者林菁樺攝)經濟部修正出口管制清單,新增先進半導體設備、量子電腦等18項高科技設備。(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貿易署今(11)日正式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清單,新增管制項目共18項,包括高階3D列印設備、先進半導體設備、量子電腦等3類,經濟部強調,納管並不等於禁止出口,廠商若要出口,須事先向貿易署申辦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

經濟部依《貿易法》第13條第3項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清單,在去年11月已預告修正,預告期滿後今正式公告;本次新增高科技管制項目共計18項,涵蓋「高階3D列印設備」、「先進半導體設備」,以及「量子電腦」等3類。在新增的管制項目中,先進半導體製程相關設備、量子電腦都被明確列為重點管制設備之一,要加強管理,避免流向不當對象。

經濟部這次也一併新增多項先進高科技設備,包括高階3D列印設備、先進半導體製程相關設備(如CMOS積體電路製造設備)、低溫冷卻系統、掃描式電子顯微鏡(SEM)、低溫晶圓測試設備等,合計約18項。

經濟部說明,這次修正是為了讓台灣的出口管制制度與國際接軌,協助廠商在出口高科技產品時,有更清楚的遵循依據。相關規範主要參考瓦聖那協議、核子供應國集團、飛彈技術管制協議、澳洲集團以及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等國際出口管制機制,做法與美國、日本、歐盟等友盟國家一致。

經濟部強調,納管並不等於禁止出口。未來廠商若要出口包含量子電腦在內的管制貨品,只要事前向貿易署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經審查確認沒有涉及武器擴散或安全風險,仍可正常核准出口。貿易署表示,這套制度的目的在於配合國際合作,降低高科技產品被不當利用於武擴或軍事用途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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