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土地出售或贈與別大意 竹市稅務局提醒逾期申報恐多繳稅
年底土地出售或贈與別大意,新竹市稅務局提醒逾期申報恐多繳稅。(新竹市稅務局提供)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府稅務局表示,土地公告現值是土地移轉時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基礎,會在每年1月1日公告調整,竹市115年土地公告現值平均調漲2.93%。提醒市民在114年底訂約出售或贈與土地的民眾,應留意申報期限為訂約日起30日內,若未在期限內申報,就會改用115年的新公告現值來課稅,稅金可能變高。
稅務局表示,年底常有民眾進行土地買賣或贈與,而土地增值稅是依土地公告現值計算,而公告現值每年1月1日調整。竹市115年土地公告現值平均調漲2.93%,若民眾於114年底簽約移轉土地,未在30天內完成申報,可能因改用115年的公告現值而增加稅負。土地買賣或贈與移轉,應依法申報土地增值稅。申報人如在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可按「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若超過30日始申報,則須以稅捐稽徵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課稅基準。
稅務局舉例,李小姐在114年12月31日簽約賣地,最晚必須在115年1月29日前完成申報,才能適用114年的公告現值來課稅;如果拖到1月30日之後才申報,就會改用115年調高後的公告現值,稅金將明顯增加。提醒市民年底移轉土地要留意,只差1天,適用的公告現值就可能差1年,可電洽03-522-5161分機326或1999市民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