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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勞動部:3面向保障勞工權益

勞保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勞動部:3面向保障勞工權益

Author:
ltnTW
Published:
2025-12-30 11: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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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條例三讀通過政府入法承擔最後支付責任(記者李靚慧攝)勞保條例三讀通過政府入法承擔最後支付責任(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第66條、第69條修正案,勞動部部長洪申翰強調,本次修法從3方向穩定勞工保險基金流量,確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權益,將「政府撥補及最後支付責任入法」,展現政府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穩健運作的決心與承諾。

勞動部說明,本次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有3大重點,第1為落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紓解被保險人短期性經濟困難的目的,定明申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者得開立專戶,供存入貸款本金之用,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藉此強化勞保紓困貸款者權益。

此外,為確保勞保基金債權,比照現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25條,保險費及滯納金不適用債務免責等規定,本次修法定明勞工保險的保險費及滯納金,排除其他法律有關債務免責及消滅時效等規定,以確保勞工保險基金的債權,使保險制度穩健發展。

勞動部指出,修法的第2大重點為,定明「政府撥補之金額」與「其他財源挹注及相關收入」為勞工保險基金來源,並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勞工保險基金,如遇有當年度保費收入不足支應保險給付支出時,政府應有適當經費撥入或補助。

第3,考量勞工保險為我國重要社會安全制度,為確保該制度穩健運作,及避免突發性的財務危機,本次修法定明勞工保險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並納入至少每3年定期檢討保險財務機制,以保障勞工老年基本之經濟生活安全。

勞動部表示,勞工保險制度實施逾70年,對於保障千萬勞工生活及促進社會安全扮演著重要角色,政府承諾會負最後支付責任,未來勞動部也會積極爭取,以「不低於過去年度撥補金額」,續編預算挹注勞工保險基金,並搭配多元投資,以增加基金收入,確保勞工保險制度之穩健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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