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連續攻擊案》金管會:單一事故傷亡最高理賠2.5億元
台北車站與中山商圈12月19日發生隨機攻擊事件,釀成重大傷亡。北市警加強安全防護。(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台北車站與中山商圈12月19日發生隨機攻擊事件,釀成重大傷亡。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台北捷運公司有投保「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並由產險公司以共保方式承保,包括每人身體傷亡最高理賠金為新台幣500萬元,而單一事故傷亡訂有最高理賠2.5億元,另每人就診住院醫療慰問金最高5萬元,每人死亡慰問金最高10萬元,還有每一意外事故慰問金最高30萬元。
對此,蔡火炎說明,北捷替搭乘旅客投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依照此保險契約條款約定,旅客在捷運車站範圍內,因為第三人故意或過失所致的死亡受傷、或財務毀損的滅失,台北捷運公司對於受害人或請求權人負賠償之責,因此,承保產險公會依約進行相關理賠。
其中,在商家方面,蔡火炎說,誠品南西商場有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這部分要看誠品依法是否應負賠償責任,責任保險才會啟動理賠,因此,「此事件商家是否有責任還待釐清及認定」,責任保險必須是被保險人依法負賠償責任,理賠才會被啟動。
至於本案凶手張文衝進誠品商場隨機砍人,在店裡的傷亡者,能不能獲得公共意外責任險之理賠?蔡火炎指出,商家有沒有責任這部分,要事實認定及外部專家判斷;誠品南西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誠品依法有應付賠償責任時,責任保險才會啟動理賠。
保險局指出,保險公司已啟動保戶關懷措施,等待台北捷運公司提供相關資料後,會盡速理賠,保險局也會持續關注這個案子進度,適時提供相關協助。
金管會表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確保公共營業場所安全,多有規定轄下營業場所經營管理者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依規定,一般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範圍可分為「營業處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活動事件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分別承保被保險人(公共場所管理者或活動舉辦者)或其受僱人在保單約定之營業處所內,因經營業務之行為、或其相關設施所發生之意外事故,亦或在保單載明之活動處所舉辦活動,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所致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