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140億元T17、T18合意解約金 新壽:要對股東負責
輝達台灣總部有意落腳北士科T17、T18基地,但地上權屬於新光人壽所有,面臨輝達與新壽簽署的初始合作意向書(MOU)今到期,台北市政府、輝達和新壽目前尚未取得共識,解決方案的劇本全部卡關。(資料照)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輝達台灣總部有意落腳北士科T17、T18基地,但地上權屬於新光人壽所有,面臨輝達與新壽簽署的初始合作意向書(MOU)今到期,台北市政府、輝達和新壽目前尚未取得共識,解決方案全部卡關。新壽高層透露,地上權50年粗估可帶來近200億元的收益,新壽要對股東負責,不然就是背信。後續也傳出新壽開價140億元的合意解約金,但未被北市府接受。
新壽北士科T17、T18基地面積達4公頃,於2021年取得地上權,依據契約,新壽須在2027年2月前取得使用執照方可轉讓;合約設定取得使用執照期限為2022年起5年,得展延2年,也就是2029年前應取得使用執照。
新壽高層指出,北士科粗估投入成本400億元,未來50年租金收入可達600億元,獲益約200億元。在新壽沒有違約情事的前提下,要把地上權還給市府,新壽如何跟股東交代?經營團隊一旦點頭,就是讓公司少了200億元的收入,這是背信、是法律問題。因此,先前北市府傾向解約,新壽都不願鬆口。
有媒體報導,新壽開出50年收益計107億元,加上32億已繳權利金,合計近140億元的「合意解約金」,但北市府僅同意加計權利金約40多億元,雙方認知差距過大。
新壽也提出,輝達跟新壽都私人企業,可採取合議移轉,由輝達提出交易價格,但卻卡在北市府覺得是圖利新壽而不同意;新壽也曾和輝達協調,回到原契約執行,由新壽蓋完建物再移轉給輝達,但輝達反對,希望自行興建,以符合需求。
新壽高層直言,對北市府來說,把輝達留下才是最重要的事,不要因此讓輝達跑到別縣市或國外。
登入回覆
登入分享您的看法評論
相關文章
|Square
下載BTCC APP,您的加密之旅從這啟程
立即行動 掃描 加入我們的 100M+ 用戶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