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境外股票交易收入須申報納稅,年度內盈虧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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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ews 8月4日消息,據《金融時報》報導,近期中國稅務部門通知納稅人依法申報境外所得併繳納稅款。 個人境外股票交易所得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需在次年申報。 稅務部門允許納稅人年度內盈虧互抵,但不支持跨年抵扣。 未如實申報將被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情節嚴重者將面臨處罰。 稅務機關通過CRS等手段加強境外收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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