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高等法院裁定Block Earner數位資產產品需金融服務牌照
0
PANews 6月17日消息,根據 The Block 報道,澳洲高等法院以 7 比 0 的全票通過裁決,支持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就 Block Earner 先前推出的固定收益數位資產產品提出的上訴,認定該產品的發行需要根據現行法律獲得澳洲金融服務牌照。 高等法院在法庭文件中指出,以 Block Earner 名義經營的 Web3 Ventures Pty Ltd 公司提供的產品既是一種金融投資工具,又符合衍生性商品的定義,因為投資者的收益會隨著標的數位資產價值和匯率波動而變化。 該案將發回聯邦法院全院,以裁定 ASIC 針對先前聯邦法院程序中處罰問題的上訴。
來源:
登入回覆
登入分享您的看法評論
相關文章
|Square
下載BTCC APP,您的加密之旅從這啟程
立即行動 掃描 加入我們的 100M+ 用戶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