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門:禁止為虛擬貨幣發行交易提供網路行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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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ews 4月24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將自2026年9月30日起實施,系統規範金融產品網絡營銷活動。 辦法明確,僅經核准的金融機構及其自營平台及受託第三方網路平台可進行金融產品網路行銷,禁止為非法集資、虛擬貨幣發行交易、非法外匯保證金等非法金融活動提供網路行銷服務。 辦法對行銷內容真實性、風險揭露、演算法推薦、彈跳廣告、帳號命名、商標用語、合作模式、資料與個人資訊保護等提出細化要求,並明確金融管理部門、網信、電信及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監理分工及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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