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祭出加密貨幣代幣上架嚴格新規
19
3

菲律賓正式推出加密代幣監管框架,建立雙軌監管模式,全面規範代幣活動、牌照發放與投資者保護。新規明確代幣分類、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許可制度及核心合規義務。
加密代幣雙軌監管模式
新框架採用,由菲律賓中央銀行(BSP)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共同執法:
- BSP(菲律賓中央銀行)
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確保交易所、轉帳及託管等業務符合消費者保護與反洗錢/反恐融資(AML/CFT)標準 - SEC(證券交易委員會)
依據證券監管法(SRC)規範被歸類為證券型代幣的項目,要求代幣發行與上架必須完成註冊或取得豁免
影響代幣上架的關鍵法規
監管框架整合多項法律條款規範代幣發行與運營:
- BIR稅務備忘錄94-2014 & 85-2018
將加密資產視為財產,課徵資本利得稅(6%)、所得稅及營業稅 - 第10173號共和國法-資料隱私法
適用於收集用戶個資的交易所與代幣發行方 - 第10175號共和國法-網路犯罪防治法
嚴懲加密領域的網路犯罪、詐騙等非法活動
VASP牌照與合規義務
在菲營運的VASP必須取得並遵守嚴格規定:
- 牌照條件
包括資本要求、治理結構、資安標準與消費者保護措施 - 運營義務
強制執行風險評分、實名認證(KYC)、反洗錢合規及代幣分類分析 - 交易監控
交易所須對超過1,000美元的加密轉帳實施符合旅行規則的傳輸系統(依FATF第15項建議)
違規處罰措施
新框架對不合規行為祭出:
- 違反SEC規定
- 最高罰款500萬披索
- 持續違規每日加罰2,000披索
- 故意虛假陳述可處7-21年徒刑
- 違反BSP第118號通告
- 吊銷或暫停牌照
- 最高處交易金額三倍罰款
- 反洗錢違規
- 行政罰款500萬披索
- 最高14年監禁
- 違反資料隱私法
- 單項行為罰款50萬至500萬披索
- 濫用敏感資料處1-6年徒刑
監管新時代來臨
菲律賓新規為代幣分類、VASP許可、跨境交易與交易所合規設立,強調、與,奠定其東南亞地位。
翻譯作者:IRONDragonZ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