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 Hoskinson 直指 Ripple 出售 XRP 為自身業務輸血,卻未為持幣者創造買需

Charles Hoskinson 近日對 Ripple 及其 XRP 的代幣經濟結構提出了迄今最尖銳的批評。他認為,Ripple 的商業模式中沒有任何一點能為 XRP 代幣創造有機的購買需求,持幣者實質上是在資助一家對回饋價值給他們毫無義務的私人公司。
「在 Ripple 網路中,沒有任何東西能為 XRP 代幣創造購買需求,」Hoskinson 在近期的一場討論中表示。「完全沒有。」
核心論點
Hoskinson 的批評核心在於兩種代幣的根本結構區別:一種是創造循環經濟的代幣,另一種則主要作為背後公司的募資工具。
他用以對比的是 Hyperliquid。當用戶與 Hyperliquid 生態互動時,產生的手續費會被用來回購其底層代幣。網路使用情況直接創造了代幣需求。隨著網路成長,價值也流向持幣者。
他認為,XRP 的運作方式不同。Ripple 是一家擁有獨立投資者和股東的私人公司。當 Ripple 產生營收時,它不會回購 XRP。相反地,它出售 XRP,將所得轉為現金,並用這些現金為公司購置資產。無論是主要經紀商、託管平台還是資金管理工具——所有這些價值都歸於 Ripple 的資產負債表,而非 XRP 持幣者手中。
「當他們確實產生營收和利潤時,並沒有回購,」他說。「Ripple 公司不會去回購 XRP。他們是出售 XRP。」
背後的監管博弈
Hoskinson 將他的批評從代幣經濟學延伸至監管策略。他認為,Ripple 積極推動將所有新的加密專案預設歸類為證券,目的是為了永久鞏固現有業者的優勢。
比特幣、以太坊、XRP 和 Cardano 在現有框架下都被「祖父條款」豁免為商品。而每一個新啟動的專案都預設面臨證券分類,這意味著它無法上架交易所、無法獲得流動性,也永遠無法將持有者基礎擴大到足以被視為成熟區塊鏈商品的程度。
「現有業者基本上獲得了壟斷地位,一種寡頭格局,並且他們受到祖父條款保護,」Hoskinson 表示。「新專案什麼也得不到。這感覺就像是華爾街的作風。」
他的論點是,目前由老牌業者推動的「監管清晰化」,並非能載起所有船隻的漲潮,而更像是讓已過橋者抽起橋板的行為。
— 譯者 G0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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