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通過行政院:VASP 許可制取代登記制,穩定幣納入監管


行政院 4 月 2 日召開院會,通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具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這是台灣針對加密貨幣產業制定專法的重要里程碑,標誌著台灣對虛擬資產的監管從行政登記制正式邁向法律許可制。
院長卓榮泰:盼早日完成立法,儘速研商授權法規命令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法對「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及「穩定幣」發行人建立完善且明確的監理框架,將有助於業者遵循及產業發展;同時訂定財務健全度、資產分離保管、防止不公正交易等行為規範,確保客戶資產安全。
卓院長並指示,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金管會應積極與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並邀集中央銀行等相關機關及業者,研商後續授權法規命令,以期本法制定公布後可儘速完成相關法制及配套工作。
草案架構:56 條、八大面向
草案共 56 條,涵蓋以下八大面向:
核心轉變:從登記制到許可制
此次立法最關鍵的制度變革,是將現行虛擬資產業者「洗錢防制登記制」升格為正式的「許可制」。過去業者只需完成金管會的反洗錢登記,門檻相對較低;許可制下,業者需符合更嚴格的資本、內控與合規要求,才能取得合法執照。
穩定幣的納入監管也是此次草案的重要亮點,特別是在美國《GENIUS 法案》通過、歐盟 MiCA 框架落地後,台灣選擇同步跟進全球監管趨勢,建立穩定幣發行人的專屬監理框架。
後續進程:送立法院審議,仍有變數
草案通過行政院只是立法程序的第一步,後續仍須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審查、委員會審議與三讀通過,實際施行時程尚不確定。行政院長卓榮泰特別點名金管會要積極與各黨團溝通,顯示政院對早日完成立法有明確期待。
對現有持牌業者而言,草案明定過渡期間,讓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有時間轉換為本法許可制,避免業務中斷。